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5-01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生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92.11万元,预计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20.00万元。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4位关联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商品 | 福星集团 | 电 | 市场定价 | 10.00 | 12.38 | 42.69 |
福星生物 | 电 | 市场定价 | 260.00 | 134.75 | 232.77 | |
蒸汽 | 市场定价 | 250.00 | 105.47 | 216.65 | ||
合计 | 520.00 | 252.60 | 492.11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商品 | 福星集团 | 电 | 42.69 | 60.00 | 15.50% | 28.85% | 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
福星生物 | 电 | 232.77 | 850.00 | 84.50% | 72.62% | ||
蒸汽 | 216.65 | 750.00 | 100.00% | 71.11% | |||
合计 | 492.11 | 1,660.00 | - | 70.35%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实际开工与预期存在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实际开工与预期存在差异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注册资本:70,000万元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星集团(控股股东)资产总额为268,202.65万元,负债总额为35,033.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3,168.82万元。2024年度,福星集团营业收入1,572.24万元,实现净利润-534.9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惠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8号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审批从事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糖果制品、饮料、保健食品等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星生物资产总额为28,101.13万元,负债总额为4,337.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763.89万元。2024年度,福星生物营业收入4,757.81万元,实现净利润232.8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条款 |
福星集团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6.3.3条第一款 |
福星生物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6.3.3条第二款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电或蒸汽。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新材料)与福星集团签订了2023-2025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市场价0.79元/度,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2、福星新材料与福星生物签订了2023-2025年度供电协议,电价按照当月的分时电价进行确认,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用电款。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3、公司子公司汉川市福星热电有限公司与福星生物签订了2023-2025年度供汽协议,蒸汽价格参照孝感市物价局相关文件定位蒸汽220元/吨进行结算,
次月5日前结算当月实际蒸汽款。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另有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和正常的,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福星集团及子公司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