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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刘清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刘清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王玺女士、杨健先生和周洪发先生三位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王玺女士、杨健先生和周洪发先生三位委员组成,王玺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

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杨健先生、周洪发先生和刘志强先生三位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公司第十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健先生、周洪发先生和刘志强先生三位委员组成,杨健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刘清勇先生、周洪发先生和王玺女士三位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公司第十届战略与科技委员会由刘清勇先生、周洪发先生和王玺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刘清勇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杨健先生、王玺女士和王晓辉先生三位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公司第十届提名委员会由杨健先生、王玺女士和王晓辉先生三位委员组成,杨健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和周洪发先生三位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和周洪发先生三位委员组成,刘清勇先生担任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韩钰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韩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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