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5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点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海信通信」)计划于2025年7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期间,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6,928,084股(含),且不超过13,856,168股(含)。
2.增持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信通信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3,856,0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累计增持股份金额356,690,00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海信通信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7,716,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
3.本公司在海信通信增持计划期间,已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55,634股,本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本次增持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668,926,763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从47.28%增加至
48.30%,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其中,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持有516,758,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31%,通过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24,4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9%,通过海信通信持有27,716,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
4.本公司为A+H上市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为1,384,861,171股,其中A股股本925,271,363股,H股股本459,589,808股。
本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收到海信通信出具的《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海信通信持有本公司13,860,028股股份,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655,070,698股股份,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7.28%
注,其中,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持有516,758,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29%,通过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24,4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8%,通过海信通信持有13,860,0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注:股份比例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增持主体海信通信、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本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海信通信计划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6,930,052股(含),且不超过13,860,104股(含)。海信通信于2025年5月7日至8月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3,860,028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累计增持股份金额376,660,000元。
本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海信通信计划于2025年7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6,928,084股(含),且不超过13,856,168股(含)。
4.增持主体海信通信、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的减持情况:海信通信于2025年5月7日至6月19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在2025年6月18日交易时段,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误减持5,600股,交易金额151,089元。除上述情况外,海信通信、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内未发生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6,928,084股(含),且不超过13,856,168股(含)。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海信通信将根据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实施期限:2025年7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5.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增持资金来源:海信通信本次拟增持本公司股份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情况及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海信通信、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海信通信承诺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2025年7月4日,本公司收到了海信通信的《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信通信计划于2025年7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期间,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6,928,084股(含),且不超过13,856,168股(含)。同日,海信通信开展首次增持,首次增持股份为4,792,996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5%。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本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55,634股,本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2025年8月1日,本公司收到了海信通信的《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信通信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3,856,0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356,690,000元。本次增持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668,926,76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30%,其中,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持有516,758,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31%,通过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24,4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9%,通过海信通信持有27,716,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增持股份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具体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 |||
住所 |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1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1日,海信通信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3,856,065股。本公司在海信通信增持计划期间,已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55,634股,本公司总股本由1,385,616,805股变更为1,384,861,171股,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增加。本次增持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比例从47.28%增加至48.30%,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 | |||
股票简称 | 海信家电 | 股票代码 | 000921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 | 增持比例(%) | ||
A 股 | 13,856,065股 | 1.00% |
合计
合计 | 13,856,065股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请注明)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 | 516,758,670 | 37.29% | 516,758,670 | 37.31% | ||||
海信(香港)有限公司 | 124,452,000 | 8.98% | 124,452,000 | 8.99% | ||||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 13,860,028 | 1.00% | 27,716,093 | 2.00% | ||||
海信集团控股公司合计持有股份 | 655,070,698 | 47.28% | 668,926,763 | 48.3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5,070,698 | 47.28% | 668,926,763 | 48.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5年7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信通信计划于2025年7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期间,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6,928,084股(含),且不超过13,856,168股(含)。海 |
信通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海信通信承诺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信通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海信通信承诺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了《关于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海信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系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本次免于发出要约的主体资格。本次收购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免除发出要约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海信通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7.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了《关于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数量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六、备查文件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