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 京津塘高速公路北辰开发区出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的目标,带动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促进北辰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规划、完善天津北部路网,提升路网功能,充分发挥九园公路作为天津城区北部主要干线的服务水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计划在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负责运营管理的京津塘高速公路增设北辰开发区出口,该项目由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投资建设。 经双方友好协商,近日,本公司与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京津塘高速公路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合作协议》,与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京津塘高速公路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施工期间通行费损失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合作协议 (一)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方案 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位于京津塘高速公路与九园公路交叉位置(桩号K87+286)以北 300m,主线桩号 K87+060 处。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设匝道收费站一处,收费站车道数为 4 进 6 出,收费制式为 ETC 自动收费和人工组合式收费,在收费站南侧设置管理区,出口与九园路接线采用立体互通方式。 ( 二)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相关事宜 乙方承担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的所有建设费用,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并负责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建设、收费站设立等各环节的审批工作和协调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建设、收费站设立等涉及到的政策法规落实、收费站市政管线(水、暖、电、气、网、雨污排放等)并网、招投标、施工及交通组织、交(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乙方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完成立项审批,计划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全部建成京津塘高速公路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所有项目并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同时与甲方签署相关资产移交协议之后,甲方计划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正式开通京津塘高速公路北辰开发区出口。如果由于项目基建程序审批的原因,以上建成和开通的时间将按期顺延。 二、通行费损失补偿协议 (一) 补偿金额 该工程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施工期间通行费损失补偿费用由丙方承担,基于为保证高速公路及北辰开发区出口正常运营,甲、丙双方同意,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因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实施而产生的施工期间通行费损失补偿费用为3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千万元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补偿款项分两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支付补偿款及时间: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首期补偿额 1,5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千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二期支付补偿款及时间:北辰开发区出口工程建成开通前十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剩余补偿款 1,5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千伍佰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由于工程尚未开工,补偿款尚未收到,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