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独立董事徐波先生、董事黄海燕女士组成,其中金官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5月任期届满,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独立董事WANGJIWEI先生、董事彭家虎先生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金官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金官兴、黄海燕、徐波 | 2024年04月17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总结及2024年度计划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审计报告》《2023年度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审计报 |
告》《2023年度净资产5%及以上固定无形资产购销审计报告》《2023年度现金管理及风险投资审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金官兴、黄海燕、徐波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总结及2024半年度计划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大额资金往来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净资产5%及以上固定无形资产购销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管理及风险投资审计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金官兴、彭家虎、WANGJIWEI | 2024年05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金官兴、彭家虎、WANGJIWEI | 2024年08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半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净资产5%及以上固定无形资产购销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现金管理及风险投资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金官兴、彭家虎、WANGJIWEI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大额资金往来审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审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净资产5%及以上固定无形资产购销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管理及风险投资审计报告》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在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评估其工作效能、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勤勉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及评估,认真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大信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指导内部审计的职责,审阅了公司 2024年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半年度、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发现的
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4、监督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5、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执行与预计情况,经过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审核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审核,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
原则,在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科学、有效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