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5-039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杜兴祥于2023年4月就相关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桂0110民初1556号、(2023)桂0110民初1557号]分别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两起民事诉讼,并于2023年4月10日被立案受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2024年6月,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农糖业或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桂0110民初1556号、(2023)桂0110民初1557号](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杜兴祥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受理,案号:(2024)桂01民终8161号、(2024)桂01民终8162号(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桂01民终8161号、(2024)桂01民终8162号],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一)(2024)桂01民终8161号案(原一审(2023)桂0110民初1557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一审判决:
1.被告广农糖业支付原告杜兴祥违约金880,871.65元;
2.驳回原告杜兴祥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2024)桂01民终8162号案(原一审(2023)桂0110民初1556号案),判决如下:
1.撤销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3)桂0110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
2.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杜兴祥支付甘蔗款287,055.04元;
3.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杜兴祥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以287,055.04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4.驳回杜兴祥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发生 时间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涉及金额 (万元) | 诉讼(仲裁)阶段 |
1 | 2022年 9月6日 | 广西正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惠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 | 诉请被告惠和合作社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等,被告香山糖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 350.72 | 二审(重审) 未判决 |
2 | 2022年 10月19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 | 武鸣广源生态农业公司、覃维群 | 请求被告支付尚欠甘蔗种植预付款及资金占用费等。 | 167.56 | 一审(重审) 未判决 |
3 | 2023年 2月17日 | 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广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韦燕 | 请求被告返还甘蔗种植预付款及资金占用费等。 | 472.30 | 二审 未判决 |
4 | 2023年 3月7日 | 广西桂冠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糖香山甘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 | 请求被告赔偿甘蔗种植损失。 | 307.85 | 二审(重审) 未判决 |
5 | 2023年 5月30日 | 危黎鸣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南宁香山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料蔗款损失、违约金及诉讼费保全费等。 | 48.67 | 二审 已判决 (结案) |
6 | 2023年 8月8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 | 广西雨垚源农业有限公司、卢宝健 | 判令被告返还各项预付款、赔偿公告费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等。 | 150.9 | 二审 未判决 |
7 | 2023年 12月3日 | 广西正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惠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 | 原告请求被告惠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请求被告香山糖厂承担连带责任。 | 54.75 | 一审 已判决 (结案) |
8 | 2023年 12月7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 | 方荣宁、潘仕强 | 原告请求被告方荣宁向原告返还预付蔗种、肥料、农药、机械、地租、保险等款项及占用资金利息、支付本案律师服务费;被告潘仕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92.57 | 二审 未判决 |
9 | 2023年 12月28日 |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名称中使用“南糖”文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南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全国媒体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及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 | 99.8 | 二审 未判决 |
10 | 2024年 4月1日 | 何权 |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金秋农机专业合作社、刘永生、(追加被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 | 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返还资金及逾期支付利息。 | 56.64 | 二审 未判决 |
11 | 2024年 5月27日 | 危黎鸣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请求三被告共同补偿原告甘蔗种植面积损失及返还良种良法补贴款等。 | 78.83 | 一审 已判决 (结案) |
12 | 2024年 5月28日 | 黄然 |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 | 请求三被告共同支付缩短承包期补贴及支付甘蔗蔗种款、甘蔗款差额等。 | 8.7 | 二审 已判决 (结案) |
13 | 2024年 6月5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 | 广西林海明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返还甘蔗预付款及资金占用费等。 | 59.44 | 一审 未判决 |
14 | 2024年 6月5日 | 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韦明 | 请求被告返还甘蔗预付款等。 | 163.70 | 一审 已判决 |
15 | 2024年 6月28日 | 广西南糖增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赵梓妘 | 请求被告返还货款及支付违约金。 | 3.17 | 一审 未判决 |
16 | 2024年 8月14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明阳糖厂 | 梁程江 | 请求被告返还甘蔗预付款等。 | 73.88 | 一审 未判决 |
17 | 2024年 9月26日 | 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南宁市海诺信物流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返还运费等。 | 16.58 | 一审 已判决 (结案) |
18 | 2024年 10月31日 | 黄勤青 | 广西速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唐裕杰、韦雪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地租等。 | 46.14 | 一审 未判决 |
19 | 2024年 12月16日 | 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纬度物流有限公司 | 诉请被告支付运费及违约金。 | 50.90 | 一审 已判决 |
20 | 2024年 12月23日 | 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新记物流有限公司 | 诉请被告支付运费及违约金。 | 15.13 | 一审 未判决 |
21 | 2025年 1月14日 | 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覃家发 | 请求被告支付各项预付款、诉讼费、保全费等。 | 26.93 | 一审 未判决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累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163.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22 | 2025年 1月14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 | 韦明 | 请求被告支付各项预付款、诉讼费、保全费等。 | 485.37 | 一审 未判决 |
23 | 2025年 1月10日 | 广西南糖增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一:广西奕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二:王馨梅 | 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被告一向原告退回保证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 10.14 | 一审 未判决 |
序号
序号 | 发生 时间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涉及金额 (万元) | 诉讼(仲裁)阶段 |
1 | 2025年 2月24日 | 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协强益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 40.54 | 一审 已判决 |
2 | 2025年 3月12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东江糖厂 | 邓运响 | 请求被告支付各项预付款、诉讼费、保全费等。 | 285.18 | 一审 尚未判决 |
3 | 2025年 3月12日 |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黄静 | 请求被告支付各项预付款、诉讼费、保全费等。 | 240.59 | 一审 尚未判决 |
4 | 2025年 3月12日 | 南宁东江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壮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各项预付款、诉讼费、保全费等。 | 180.33 | 一审 尚未判决 |
5 | 2025年 4月16日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糖厂 | 李武东 | 请求被告支付各项预付款、诉讼费、保全费等。 | 178.84 | 一审 尚未判决 |
6 | 2025年 4月21日 | 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宝盈贸易有限公司 | 请求解除双方《白砂糖买卖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 155 | 一审 尚未判决 |
7 | 2025年 5月24日 | 潘锋 |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香山糖厂、惠丰农机合作社、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腾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广西实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 83.38 | 一审 尚未判决 |
四、本次披露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因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原告杜兴祥,在公司尚有未履行的生效判决债务合计379万元,本两案判决生效后,公司可以申请抵消杜兴祥关联案件的相应债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会将本次披露案件后续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桂01民终816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桂01民终8162号]。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