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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法定代表人:屠国丽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生产、销售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ST景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3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25年6月

重要声明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提示: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5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景峰医药已于2025年4月27日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2025-049)。

二、本次融资担保情况

近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景峰”)与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以下简称“贵阳农商银行乌当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贵州景峰拟向贵阳农商银行乌当支行申请将7,600万元贷款展期至2026年12月5日。

本次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贷款展期及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景峰医药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贵阳农商银行乌当支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法定代表人:屠国丽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生产、销售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68,749.9569,004.50
负债总额25,213.2225,050.16
净资产43,536.7343,954.34
项目2025年1-3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85.373,237.08
利润总额-417.62-1,933.46
净利润-417.62-1,933.46

经查询,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条款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乙方:贵阳农商银行乌当支行

2、债务人、被担保人、甲方: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3、担保人、丙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叶湘武

4、主债权种类:借款展期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因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等

7、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即2025年6月6日)延长至2026年12月5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为25,43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4,21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0.0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3,938万元。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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