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全面清查与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全面清查,项目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开发支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经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4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95.7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919.64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1,223.88万元,合计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4%,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资产名称 | 2024年计提金额 | 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 | -607.78 | -3.99% |
其他应收款 | -87.98 | -0.58% | |
小计 | -695.76 | -4.57%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 | 19.58 | 0.13% |
固定资产 | 510.45 | 3.35% | |
在建工程 | 30.84 | 0.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58.77 | 8.92% | |
小计 | 1,919.64 | 12.60% |
合计 | 1,223.88 | 8.04%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核算,公司2024年度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95.7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核算,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919.6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223.88万元,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1,223.88万元。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