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浙商中拓(浙江自贸区)资源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抓住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片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区”)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的重大机遇,拟在舟山设立全资平台公司——浙商中拓(浙江自贸区)资源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拟定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浙商中拓(浙江自贸区)资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商中拓(浙江自贸区)资源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舟山市(暂定)
4、经营范围:围绕拟开展的铁矿石、油气、钢材等业务申请(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20,000万元,持股100%。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的设立是顺应国家改革发展新方向、抓住浙江自贸区发展新机遇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于2024年11月批复了《建设方案》,为确保《建设方案》落地,近期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实施方案》。作为国内大宗商品供应链头部企业,公司在舟山设立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既是响应国家战略,也是抢占市场先机的关键举措。通过设立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公司将更好地把握浙江自贸区政策红利和改革方向,加快布局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能。
2、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的设立是完善公司区域布局的现实需要
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将抓住浙江自贸区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舟山的区位、港口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区域布局,为公司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大宗商品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风险
作为国内第一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当前多项配套政策尚处于研究制定阶段,对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中拓浙江自贸区公司将建立政策跟踪机制,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在税收优惠、产业扶持、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政策动态,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并申报有关政策,同时加强团队组建及业务落地实施,提前布局应对市场波动,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家改革发展新方向以及自贸区发展机遇,完善区域布局,加快拓展全球化业务。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