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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竞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6)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生因内幕信息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7)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的公告信息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有效地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92,512.04元,母公司净利润217,146,821.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714,682.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6,086,334.33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股利113,496,868.34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74,180,959.70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39,315,908.64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38,021,605.11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建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41,809,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5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 40,799,527.84 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3月2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3项议案还应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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