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4,985,692.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70,149,491.13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267,040.98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376,419,916.20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38,448,226.11元,股本基数为1,254,733,168股。
(三)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4,733,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四)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376,419,950.4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28.63%。
(五)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洋丰转债”)转股期,截至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如因“洋丰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变,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376,419,950.40 | 376,419,916.20 | 250,946,588.40 |
回购注销总额 | 477,695,517.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4,985,692.16 | 1,206,563,575.61 | 1,309,353,270.4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8,338,448,226.1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5,682,340,058.7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003,786,455.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477,695,517.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481,481,972.97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003,786,455.00元,占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利润的1,276,967,512.75 的78.6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490,803,216.58元,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因素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