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度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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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3560_R04号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3560_R04号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跃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松 | |
中国 北京 | 2025年3月22日 |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379,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57.4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32,318,315.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7,681,6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18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06196_R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金额为: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96,768.16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714,663.82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708,171.06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6,492.76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 22,065.24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169.5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注: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产生尾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9月21日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铁东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已经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2023年3月18日和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和《关于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整体结项,相关项目均未发生过变更。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6,768.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92.7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4,663.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 | 否 | 333,000.00 | 333,000.00 | - | 345,482.30 | 103.75 | 2023年6月30日 | -30,810.33 | 否 | 否 |
2、生猪养殖产能建设项目 | 否 | 99,000.00 | 99,000.00 | - | 102,555.11 | 103.59 | 2023年8月31日 | -7,229.30 | 否 | 否 |
3、生猪屠宰及调理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6,000.00 | 36,000.00 | - | 36,845.65 | 102.35 | 2022年4月30日 | -584.93 | 否 | 否 |
4、肉制品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7,000.00 | 27,000.00 | 201.62 | 23,856.83 | 88.36 | 2021年11月30日 | 26,565.69 | 是 | 否 |
5、中国双汇总部项目 | 否 | 71,768.16 | 71,768.16 | 6,291.13 | 75,923.93 | 105.79 | 2023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0,000.00 | 130,000.00 | - | 1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696,768.16 | 696,768.16 | 6,492.76 | 714,663.82 | 102.5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已结项,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4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主要因行业整体供应量较大、市场消费不及预期,毛鸡价格和鸡产品价格低位运行,且新项目运营初期团队管理尚需磨合,项目未能实现正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报告期末,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2、“生猪养殖产能建设项目”已结项,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4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主要因新项目处于运营初期、产能利用低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未能实现正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3、“生猪屠宰及调理制品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4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主要因产能利用偏低、制造费用偏高等因素影响,该项目未能实现正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4、“肉制品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24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达到了预计效益。因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余额4,169.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5、“中国双汇总部项目”已结项。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自2020年5月17日至2020年9月15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572.34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572.34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同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4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余额4,169.59万元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7,681,641.73元。
2、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产生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