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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完成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原名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度完成对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

100.00%股权的收购。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欢瑞影视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上市公司向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1,644,880股购买欢瑞影视100%股权。2016年11月11日,钟君艳等将欢瑞影视100%股权过户给上市公司实施了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的补偿方式

根据公司与欢瑞影视原股东钟君艳等34名自然人以及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26家机构签订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及《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欢瑞影视原股东承诺欢瑞影视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1亿元、2.90亿元和3.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亿元、2.70亿元和3.43亿元。承诺期间内,欢瑞影视每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或实际扣非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承诺净利润或承诺扣非净利润数额时,欢瑞影视原股东应按利润补偿协议进行补偿。

2.股份补偿的计算方式(

)净利润计算应补偿股份的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总数÷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2)扣非净利润计算应补偿股份的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总数÷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当年净利润计算应补偿的股份的数量与当年扣非净利润计算应补偿股份的数量孰高的原则确定。补偿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总量。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盈利预测期间内,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手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变化的,股份补偿的数额应当包括该等交易对方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数,以及因送股、转增等相应增加的股份数之和。

如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且盈利预测期间内公司进行过现金分红的,该等交易对方应将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对应的分红收益,在回购股份实施前全部赠送给公司;如盈利预测期间内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应履行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变化的,该等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调整为: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3.资产减值补偿

盈利预测期间届满后,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欢瑞影视进行减值测试。如经测试,欢瑞影视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价格,则欢瑞影视原股东陈援、钟君艳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根据以下方式计算的资产减值补偿:

资产减值补偿的金额=欢瑞影视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减值额为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欢瑞影视作价减去期末欢瑞影视的评估值并扣

除补偿期限内欢瑞影视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欢瑞影视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公司收购欢瑞影视100%股权的总对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欢瑞影视2016-2018各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7]8-1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8-2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5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欢瑞影视2016-2018各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7]8-134号、天健审[2018]8-244号、天健审[2019]8-249号《鉴证报告》。由于上述2018年度《鉴证报告》的鉴证结论为“鉴于我们对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250号),我们无法确定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并根据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截至2018年12月

日,欢瑞影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电视剧《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5.06亿元,欢瑞影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0.25亿元。鉴于电视剧《天下长安》在2018年存在未按计划档期播出且至今仍未播出的情况,审计过程中,在欢瑞影视公司配合下我们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情况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天下长安》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致使欢瑞影视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已实现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对保留意见中所述的《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补计提了坏账准备29,361.22万元。补计提坏账准备后,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欢瑞影视已实现利润的影响已消除。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2019]4号和[2019]5号,以下统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表明由于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同时,《决定

书》责令公司整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涉及的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欢瑞影视2013-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015号)。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欢瑞影视2016-2018各年度《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管理层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的《天下长安》应收账款补计提坏账准备对欢瑞影视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已实现利润的影响、以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欢瑞影视追溯调整后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际盈利数承诺数承诺数完成率实际盈利数承诺数承诺数完成率
2018年度3,148.3836,800.008.56%-709.3034,300.00——
2017年度37,863.3629,000.00130.56%36,171.0727,000.00133.97%
2016年度25,001.8424,100.00103.74%23,469.6322,300.00105.24%
累计完成66,013.5889,900.0073.43%58,931.4083,600.0070.49%

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期内,欢瑞影视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金额为24,668.60万元,欢瑞影视原股东应按《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股份补偿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累计业绩承诺金额A83,600.00
累计实现净利润B58,931.40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总数(万股)C39,164.49
应补偿股数(万股)D=(A-B)*C/A11,556.62

四、减值测试的补偿情况

公司根据与欢瑞影视原股东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聘请了中立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欢瑞影视进行减值测试,出具了《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2018年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对所涉及的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立评报字(2025)第01-002号)。评估报告所载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欢瑞影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结果为240,290.00万元。扣除补偿期限内欢瑞影视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评估结果小于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欢瑞影视作价300,000.00万元,欢瑞影视期末减值额59,71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股份总数11,556.62万股乘以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7.66元/股的计算结果88,523.71万元大于欢瑞影视期末减值额59,710.00万元,欢瑞影视原股东陈援、钟君艳不进行资产减值补偿。

五、诚通证券对欢瑞世纪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诚通证券查阅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查阅了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中瑞诚核字[2025]第502829号),以及中立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2018年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对所涉及的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立评报字(2025)第01-002号),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一)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期内,欢瑞影视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金额为24,668.60万元,欢瑞影视原股东应按《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总数为11,556.62万股。

(二)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股份总数11,556.62万股乘以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7.66元/股的计算结果88,523.71万元大于欢瑞影视期末减值额59,710.00万元,欢瑞影视

原股东陈援、钟君艳不进行资产减值补偿。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上市公司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上市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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