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法尔胜: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正洪先生、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翁晓卫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正洪先生、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翁晓卫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之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 ————————朱正洪 曹政宜

———————— ————————李峰 翁晓卫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