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23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3,070,801.27万元,同比增长157,984.22万元,增幅5.4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847,642.82万元,同比增长12.99%,实现了股东投资的保值增值,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1,066.83万元,同比增长1.36%;实现利润总额157,835.85万元,同比增长6.31%;实现净利润122,918.07万元,同比增长4.16%。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594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229,180,694.9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1,468,578.09元;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158,991,664.16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227,777,018.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考虑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42,078,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8,579,858.78元,占本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251%。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东红先生、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62,348.37万元,均属公司日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均会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八)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万俊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万俊锋先生任职经历以及上述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东红先生、李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593号),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贷款额度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因2024年授信即将到期,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度预计累计向贷款银行申请80亿元授信额度,用于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申办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以及申请办理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
为提高决策效率,特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包括: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单笔贷款额度、单笔贷款条件、调整不同银行间申请贷款的比例具体事宜;签署贷款所需之合同与协议、批准与签署与贷款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与协议,完成与贷款相关的相应手续;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已贷款具体安排进行调整。上述授权不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三)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顺应市场变化,对公司住所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司法》相关要求,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原章程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 邮政编码450008”修订为“公司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邮政编码450000”。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四)关于《城发环境2025年至2027年业务布局规划暨“十五五”近期发展计划的指导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董事会召集拟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1016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会议相关议案并听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