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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8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

监事会认为:

1.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2.本次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二)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融资能力,打通境外公开市场融资路径。

(二)本次审议《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外债额度获批后实施。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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