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28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张东红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营,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选举黄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黄新民先生简历详见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