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会计师的公告
一、公司总会计师变更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苏长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苏长久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苏长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荣建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荣建军先生简历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荣建军先生简历荣建军,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郑州城建开发总公司出纳会计;河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职员;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洛阳新春都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南颐城科技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荣建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