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陆正飞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签署BOO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土地租金及合作电价在考虑了当地租金和电价水平以及电站年发电量、合作期限、合作方运营成本等各项合理成本费用基础之上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签署BOO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