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新希望: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33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凡列入“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须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以单独报告的形式于披露年报的同时在指定网站对外披露。

公司作为列入“深证100”和“沪深300”指数的上市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征求公司各部门及公司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社会责任履行等情况,编写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4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5)第0063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3,599,068.1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499,433.88元,支付永续债利息64,399,388.8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94,814,229.97元,股东权益内部结转增加未分配利润20,914,343.91元,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111,428,819.21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2,753,790.37元,支付永续债利息

64,399,388.8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42,289,304.02元,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520,643,705.50元。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暂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4,525,940,237.00计算),分红总额108,622,565.69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1-12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39,767.16万元,转回20,424.43万元,核销14,071.21万元,核销又收回3,530.43万元,转销33,533.79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

少968.48万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80,339.91万元。总计影响2024年度净利润增加14,191.06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拟对203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09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854,870.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65,733.03万元的33.3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2025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2026年度授信额度之日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在需要提供担保时,由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在以下额度内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本次审议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6,26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65,733.03万元的244.10%,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600,000.00万元(包含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113,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50,0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

2025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饲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3,600万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41,134.41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

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106,500万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0,672.94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00.19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485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包装物、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1,400万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03,568.2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总裁建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副总裁:晏秋波

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王维勇

副总裁兼工程与设备运营总监:李爽财务总监:史涵投资发展总监:王普松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在202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9项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

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晏秋波先生简历:

晏秋波,男,本科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西海岸大学EMBA。曾任饲料BU贵州片区总经理、猪产业新六纵队湖北战区总经理、公司饲料BU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贵州省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晏秋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维勇先生简历:

王维勇,男,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联想集团中国区域人力资源总监、新希望集团人力资源部长、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佳沃集团高级副总裁等职位。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

王维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爽先生简历:

李爽,男,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曾任新希望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宁波公司总经理、房地产事业部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工程与设备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史涵女士简历:

史涵,女,汉族,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曾任新希望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草根知本集团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助理兼战略运营部总监。

史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普松先生简历

王普松,男,先后获得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管理学博士学位。曾在湖北省鄂州市税务局税政科及大鹏证券投行部工作,曾任中丝深圳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养殖事业部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公司投资发展总监。

王普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