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568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313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李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310人,代表股份464,713,3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46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460,194,463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9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8人,代表股份4,518,871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81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08人,代表股份4,518,871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8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3,07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5%;反对8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弃权80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20%;反对8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36%;弃权80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3,05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8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弃权816,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02%;反对8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29%;弃权816,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6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05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1%;反对8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4%;弃权796,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990%;反对8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67%;弃权796,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4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3,05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8%;反对8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4%;弃权79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02%;反对8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67%;弃权79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3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99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9%;反对92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1%;弃权794,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380%;反对92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86%;弃权794,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3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99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3%;反对92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796,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845%;反对921,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12%;弃权796,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882,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0%;反对1,09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9%;弃权738,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6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861%;反对1,09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09%;弃权738,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53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07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9%;反对91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7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929%;反对91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84%;弃权7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8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63,121,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86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2%;弃权726,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72%;反对86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08%;弃权726,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1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与江淮担保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5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01%;反对861,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8%;弃权74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165%;反对861,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23%;弃
权74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11%。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2,988,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9%;反对99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弃权726,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7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385%;反对998,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96%;弃权726,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1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81,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4%;反对85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0%;弃权7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764%;反对85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49%;弃权7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87%。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126,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6%;反对86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5%;弃权7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79%;反对86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34%;弃权724,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8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向控股股东江淮汽车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20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20%;反对8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9%;弃权724,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6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894%;反对8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5%;弃权724,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21%。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00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6%;反对9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弃权723,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1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69%;反对9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21%;弃权723,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3,08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9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弃权723,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9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873%;反对9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17%;弃权723,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1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陆欢欢律师和韩亚
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