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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客车: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21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表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92,034.7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469,390,294.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4,151.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444,582,695.17元。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92,034.77-169,894,656.23-239,702,091.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69,390,294.2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44,582,695.1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3,734,904.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如下:

1、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

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469,390,294.24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1,444,582,695.17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备查文件

1、安凯客车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安凯客车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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