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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印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继涌)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继涌)本人作为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审核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于2024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阮继涌,男,中国国籍,1967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9月至今任海南中辰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给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任职状态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阮继涌现任111001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内审部门工作;本人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4天。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关注网络、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积极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3、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

公司了解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同时,本人们关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相关决议事项均得以有效执行。

3、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了解公司在行业调控期间的经营情况,建议公司加强前瞻性研究,灵活调整经营策略。

4、主动了解、调查公司项目经营情况,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新增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尚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将积极关注并严格审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编制情况及内容,确保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督促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尚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核会议事项,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实时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阮继涌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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