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6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55,537,551.65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