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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与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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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

《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与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杰置业”)股东珠海市城市辉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市辉煌投资”)、陈明金签署《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澳杰置业股东珠海城市辉煌投资、陈明金应向公司补偿16,1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期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取得澳杰置业股权。澳杰置业当时的资产主要为所拥有的位于珠海市南湾大道西南侧,面积为29922.72平方米的地块。澳杰置业当时已取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屏中心城区A202b01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批[2014]103号),并根据当时基准地价(珠府[2011]99、100号)标准,就该土地用途调整为商业、办公计算预计需补交人民币173,590,676元土地出让金。公司在澳杰置业仅需补缴上述金额土地

出让金的前提下对澳杰置业进行增资取得澳杰置业股权。澳杰置业于2015年与珠海市原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合同》(2015-019号)并补交了上述土地出让金。

2020年4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向澳杰置业发出《关于缴交地价事宜的告知书》,要求澳杰置业在2015年根据珠海市原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合同》(2015-019号)已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继续补缴175,003,027.46元土地出让金。

三、补偿款收取情况

基于澳杰置业已于2020年7月补缴土地出让金人民币175,003,027.46元,第二次补缴的出让金对澳杰置业未来盈利带来不利影响,为公司对澳杰置业的投资带来严重损失。因此,为减少公司投资损失,经各方友好协商,澳杰置业股东珠海城市辉煌投资、陈明金应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6,100万元,并应于2024年1月29日前支付。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初步确认,上述补偿款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16,1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笔款项的支付进展情况,积极履行催促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珠海城市辉煌投资、陈明金签署的《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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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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