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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6,142,905.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783,325.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5,640,419.87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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