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及“十三、其他重要事项”中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贵公司控股股东欠付股权转让余款17,425.61万元,双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控股股东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标的股权”有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取得终审判决或裁决之日起2年内向贵公司支付第三期剩余股权转让款17,425.61万元。协议签署尚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涉及事项对报告
期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对消除上述事项影响及具体措施
1、为进一步约束海印集团履行付款义务,加快公司收回股权转让余款进度,公司拟与海印集团、湖南红太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海印集团需在相关股权诉讼或仲裁案件取得终审判决或裁决后2年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督促控股股东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加强内部监督职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强调所涉及事项,推动公司采取各项
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和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