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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回购注销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80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股份库存股共11,751,067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20,995,824股减少至2,509,244,757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0号)。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证券

事务部申报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3、联系电话:020-28828222

4、邮箱:IR000861@126.com

5、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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