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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海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海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号《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1,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11万张,募集资金合计1,111,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111,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888,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6日到位。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16年6月16日到位。2016年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5,107.57万元,取得利息收入47.99万元。2017年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4,615.36万元,取得利息收入640.00万元。2018年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7,726.91万元,取得利息收入3,402.11万元。2019年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7,965.23万元,取得利息收入723.70万元。2020

年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1,732.07万元,取得利息收入80.68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274.37万元,取得利息收入2.86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起将46,826.2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此外,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将21,562.1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8月15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内容与《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三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021年12月23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562.18万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03464号)。报告认为,海印股份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对海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印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印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088.8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274.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2,421.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街坊60/1丘项目109,088.89109,088.8925,274.3792,421.5184.72%2021年12月31日-2,176.5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9,088.89109,088.8925,274.3792,421.5184.72%---2,176.51----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如有)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5,586,191.97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各方面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节余金额21,562.18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项目工程尾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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