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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30日
海印股份: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6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号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关联方”)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公司继续向海印集团租赁其位于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9,361,967.93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海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6.3.3之(一)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61,967.93元,该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001房自编01室

法定代表人:邵建聪

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4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04930W

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生系兄弟关系。

海印集团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4,485,874.66元,净利润-143,330,726.92元,2020年末净资产3,857,975,493.54元。以上数据已把上市公司海印股份纳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1996年4月,海印集团成立,股东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为50%、20%、30%。

2009年2月,邵建聪先生将其持有的海印集团15%股权转让给邵建明先生,转让后,海印集团的股东仍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变为65%、20%、15%。

(三)关联方近三年的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海印集团除持有海印股份的股权外,主要以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为主,海印集团本身主要是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970,533,0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1.73%,是公司控股股东。

(四)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三人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而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41.7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海印集团实际控制人邵建明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4.27%的股权。

(五)海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面积:8048.69平方米租赁期限: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281,704.15元/月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8048.69平方米,属于海印集团自有物业。本项目租期33个月,合同总金额为9,361,967.93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期为33个月,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约为35元/平方米/月。本次关联交易租金由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低于广州市地区以及周边同档次写字楼出租平均价格,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人(甲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同意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即3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15日前按现金或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印集团其他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2019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公司向海印集团续租海印布料总汇,租期为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2,329.44万元。

(二)2021年7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停车场及5层至19层写字楼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期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710.01万元。

(三)2021年7月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其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6号1-4层的物业,租赁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总金额约为1,047.97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租赁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海印集团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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