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6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63 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13%。你公司未按规定于2021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迟至4月17日才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1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