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29号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2021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07,732,5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04,309,5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8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422,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423,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422,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7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54,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4%;反对277,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912%;反对277,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7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254,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690%;反对254,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7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254,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690%;反对254,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7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254,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690%;反对254,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83,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5%;反对249,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3,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109%;反对249,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78,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249,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弃权4,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690%;反对249,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91%;弃权4,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0%。
(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454,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4%;反对277,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912%;反对277,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陈思行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