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5、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6、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作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
策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真实有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能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东缙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000万元,该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以上。此项交易已获得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允价值的原则定价,保证各项信息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