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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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