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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96号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集团”)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双方拟通过战略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盘活或提升存量项目,并进一步联合拓展市场,共同发展。

同日,为进一步落实项目试点工作,推进双方合作进程,公司子公司珠海市海印又一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又一城”)与东投集团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2、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菊圃路18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75678186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旭

注册资本: 108,000万元(人民币 )

营业期限: 2004-02-16 至 2024-02-15

经营范围:计算机教育软硬件开发、销售;图文制作策划;教育产品推广;会展服务;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教育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陈东旭99.0370%
黄利平0.7407%
陈彩莲0.2222%
合计100%

简介: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于1996年,是立足于教育行业的多元化综合型集团,注册资本10.8 亿元。目前,东投集团总资产260多亿元,年业务规模达300多亿元。东投集团从创立金太阳教育起步,经过20 余年的积累与发展,现已形成金太阳教育集团、东投地产集团、东投科技集团等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横跨教育、地产、市政、金融、物业等多元板块。

说明:公司与东投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

甲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以资源协同、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

(2)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在教育资源、商业资源、其他产业资源、政府关系、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合作中建立互信、惯例与默契的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2、合作内容

(1)双方共同围绕以青少年教育为核心的文体业态(学科+素质教育、体育和娱乐、零售等)发展进行合作,短期共同打造项目产品

样板,远期共同于华南地区甚至全国拓展市场(产品商业复制或土地项目拓展)。

①整合资源,共同打造文体业态产品

甲方对乙方开放项目资源,梳理旗下现存在营或在建商业项目并提供合适物业空间予乙方进行可行性策划;对符合双方文体业态发展素质要求的项目,双方展开项目合作。乙方对合作项目进行业态产品规划与布局设计,提供品牌支持、输出学科+素质教育内容及相关招商引入等;甲方根据产品规划与设计,配合进行青少年体育、娱乐和零售业态的引入。打造有质量、有特色的文体业态,具备高粘性竞争力,优化商业项目业态组合,提升业态质量与吸引力,有效拉动人流汇集与消费。其中文体业态产品包括社区型(作为商业项目的主力业态之一)及城市综合体旗舰店(以文体业态为核心和主打的商业地产项目)

②重点试点项目

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以甲方旗下天河新天地项目作为社区型文体业态重要合作试点项目;以甲方旗下珠海又一城项目作为城市综合体旗舰店重要合作试点项目。

③以文体业态为核心产品共同拓展市场

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将上述文体业态合作项目打造为样板工程,并成为华南地区现存商业项目中业态升级的必备(社区型)和待建商业地产项目中核心主打业态(城市综合体旗舰店)。双方共同整合资源,利用文体业态产品优势对外进行社区型的商业市场拓展和产品复制及城市综合体旗舰店型的土地项目拓展,快速布局华南,走向全国。

(2)双方拟推进在乙方商业配套项目中的合作

乙方对甲方开放旗下项目,并梳理其中的商业配套部分提供予甲方进行合作评估与策划,甲方利用自身商业运营经验和商业资源,为乙方项目策划、设计及招商运营等。

(3)双方计划在品牌推广与管理、人才培训交流、专业研究等方面进行重点交流与合作。

3、合作形式

双方合作模式以上述各项合作内容的实际推进情况,以满足双方核心诉求及快速推进各业务内容,实行成本和风险共担、互利共赢分配收益为基础原则,并以各项业务内容落地和签署的合作合同具体条款模式为准。

4、联合协调及推进机制

(1)为顺利推进双方在各业务领域的全面合作,研究解决各项合作内容业务合作推进的各种情况与问题,切实将本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落到实处,拟成立“东投-海印战略合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建立定期会晤机制,负责对双方合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判与决策。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双方高层领导担任,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具体合作内容、方式与要求等。

(2)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彼此可以在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及使用双方的LOGO组合或文字链接等。

5、附则

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签署生效,有效期为2年。除非本协议任何一方于上述有效期届满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表示不再续约,否则本协议将在有效期届满后,再自动延长2年。

(二)《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珠海市海印又一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以资源协同、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

(2)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在教育资源、商业资源、其他产业资源、政府关系、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合作中建立互信、惯例与默契的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2、合作内容

(1)合作标的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珠海又一城商业项目进行文体业态建设和运营合作。珠海又一城项目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项目占地面积29,922.7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7,814.17平方米,商业经营面积约42,000平方米。

(2)合作内容

甲方引入乙方作为珠海又一城项目文体业态建设和运营合作伙伴,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打造以学科+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文体业态(儿童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零售等)城市综合旗舰店;乙方对项目进行业态产品规划与布局设计,并提供金太阳教育品牌支持和输出学科+素质教育内容及相关招商引入等;甲方根据文体业态产品规划与设计,配合进行其他体育、娱乐和零售业态引入等。

(3)合作条件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同意实行成本和风险共担,互利共赢模式进行效益分配等,详细项目合作条款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合同为准。

(4)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双方就该项目的合作关系结束之日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东投集团确立战略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家庭生活休闲娱乐中心运营商”的发展定位,公司旨在利用东投集团在教育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地位,结合公司在商业运营方面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商业资源,以珠海又一城展开项目试点工作,为公司旗下商场引入以青少年教育为核心的有质量、有特色的文体业态,挖掘商场多样化功能属性,吸引消费频次稳定、周期性长、空间附加值高的家庭型客群,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生活中心”,实现公司商业项目业态的优化与升级。

公司本次与东投集团合作的内容不涉及新业务或新领域。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2020年4月9日,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号)。

2、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号)。

3、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3号)。

4、2020年9月10日,公司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70号)

上述合同均在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二)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41号)。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9,451,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三)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67号)。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邵建聪先生计划在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321,299股(占公司总股本2%)。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及减持股份的通知。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东投集团签署的《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

2、珠海又一城与东投集团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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