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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

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海印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具体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号《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的核准,海印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1,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11万张,募集资金合计1,111,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111,1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888,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6日到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周浦镇商业综合体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金额土地成本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街坊60/1 丘项目12.12亿元4.13亿元109,088.89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街坊60/1丘项目109,088.895,685.7061,100.7756.01%52,876.5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项目名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前)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街坊60/1丘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受疫情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人员复工、招商工作等多方面均有所延缓,因此项目实施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后疫情时期市场变化及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对海印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海印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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