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为绎
本人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在2019年度的工作中,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与19次董事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与会期间就相关审议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并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事先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0日,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19年 1月28日,发表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25日,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2019年5月24日,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6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就合作事项下发《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本人就深交所关注的相关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8月29日,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2019年9月19日,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1月25日,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2月19日,发表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管理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对相关议案审慎地发表了自身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19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开展现场工作,如于2019年1月参加公司组织的“近期资本市场监管新政梳理”会议、实地调研花城汇项目经营情况;2019年6月至8月持续关注公司合作项目情况等。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通过向有关人员询问并获取决策所需的参考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3、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朱为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