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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在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管理层的正确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4

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4、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5、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6、2019年11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7、2019年12月1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作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除于2019年6月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财务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状况;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允价值的原则定价,保证各项信息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规定,实现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

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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