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8-42号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日、2018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3 日、2018 年7 月 1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3 元/股的价格,使用不超过 3亿元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 A 股社会公众股份。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10,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4.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 1/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9 月 2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31 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吴珈乐 邮政编码:510199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号码:020-28828899-8222 电子邮箱:IR000861@126.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