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公司章程》 修改前 修改后 条款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董事、监事候选人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决议,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实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 行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 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第八十二条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连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情况。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数的 5%以上的 股东可以 董事会、监事会以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每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一提案可提名不超过全体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董事 1/4、全体监事 1/3 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候选 人名额,且不得多于 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拟选人数。 前款所称股东连续持 股时间的计算方法是:该时 限的计算起始日为自其持 有的股份数量 依法达到规 定数量之日起计算,期间不 得间断;如有间断,从间断 后重新持有之日起计算。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