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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201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16,665,202.56 元 , 减 去 本 年 度 对 股 东 的 分 配22,497,509.22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1,711,025.93 元,减去本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861,309.02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11,317,976.43 元。 公司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7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阶段,正在对原有业态进行调整和升级,同时,也加大对新行业和新领域的开发,以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现阶段公司需要保有适量的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日常运营。  1/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最近三年(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017 年  0 229,804,523.06 0.00%2016 年 2,497,509.22  206,347,217.76 10.90%2015 年  236,827,682.00  195,924,245.58 120.88% 根据上表,公司最近三年(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分配现金 259,325,191.22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23.08%,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 综上,为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后,公司决定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7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继续调整和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外延发展所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持续提高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2/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近三年累计分配的现金高于三年累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平均值的 30%,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7 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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