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20 日(周五)上午 10 时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李峻峰、朱为绎、刘霄仑。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主持。 (五)本次临时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名称拟变更为广州花城银行 1/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尝试联合发起设立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最新要求,现变更“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关于签署广州花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声明与承诺的议案》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要求,公司就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签署相关声明和承诺,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本公司承诺,同意广州花城银行剩余风险承担制度的安排,自愿承担银行经营风险,承诺承担剩余风险;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有权监管部门的延伸监管;公司将联合广州花城银行其他股东,严格执行广州花城银行制定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遵守上述声明和承诺,并将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广州花城银行章程中载明。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上述承诺承担的剩余风险以对广州花城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即人民币 10 亿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2/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75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关于拟增资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互联网小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1 亿元,公司持有海印互联网小贷 100%股权。 因海印互联网小贷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亿元向海印互联网小贷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印互联网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对海印互联网小贷的累计投资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增资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6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3/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