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继续按照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纲要部署稳步转型发展。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之下,公司经营水平与层次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常设监督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监督职责,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检查了公司 2016 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议文件,审核了公司财务定期报告,对公司重大问题,依法发表监事意见,提出监事建议。同时积极履行职责,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落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管理层的正确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六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三十三楼会议厅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1/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3、2016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披露。 4、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披露。 5、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三十三楼会议厅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8 月27 日披露。 6、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披露。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常设监督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 2016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发表意见,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上述事项,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的工作是合法、负责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 2/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打折扣地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策程序正当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审核了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真实有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能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18 号)核准,公司于 2014年 5 月 9 日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880,23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35 元,募集资金合计 833,999,995.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27,880.1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472,115.5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4 年 05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0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 号《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的核准,海印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1,1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11 万张,募集资金合计1,111,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11,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888,9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会兴验 3/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字第 030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到位。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560.41 万元,取得利息收入 950.77 万元。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40,725.23 万元(含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107.57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04,029.31 万元(含利息收入)。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