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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 海印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具体 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 号《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的核准,海印股份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1,1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1,111 万张,募集资金合计 1,111,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11,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888,9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 会兴验字第 030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周浦镇商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地理位 置靠近上海迪斯尼乐园,定位于迪斯尼乐园配套商业项目:  项目总投资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备案金额 土地成本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 街坊 60/1 丘项 12.12 亿元 4.13 亿元  11.11 亿元 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 11016710954006  495,168,103.23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专 05871987000001891  545,125,000.00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户 合计  --  1,040,293,103.23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3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9 个月,到期后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转型升级不断深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 1 年以下银行贷款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435.5 万元。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会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资金实际缺口,同时结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在 3.3 亿元额度内分批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海印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海印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海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何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海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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