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超短期融资券联席承销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5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6 月 13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公告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现经公司综合考虑并经公司经营管理层批准,公司将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联席承销商且承销份额不超过 1 亿元。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其他事项如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事项不作调整。 1/2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