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石化机械: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2季度第3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5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2季度第3次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电话会议方式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视频会议方式沟通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分工及进驻现场的安排。

(四)2025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5次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