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高鸿 公告编号:2025-033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2年常州9起案件处于再审阶段,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528号、529号、530号、531号、532号、533号、534号、538号、539号);2024年常州12起案件一审已进行听证、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再审申请人,2024年常州12起案件的被告。
3、2022年常州9起案件被执行的金额:《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行金额为156,267,330.5元、执行费459,569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140,025,035.30元。2024年常州12起案件列明的金额为399,861,496元、迟延付款利息193,008,828.3元、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保全担保费。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2024年12月份已计提不超过1.6亿元的预计赔偿损失,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行金额和执行费合计156,726,899.50元,减少2024年度当期利润。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2022年4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实道”)对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起9起诉讼,案号为(2022)苏0411民初2558号、2560号、2562号、2563号、2564号、2565号、2566号、2568号、2569号(以下简称“该9起诉讼”),公司一审败诉,2023年2月就该9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案号为(2023)苏04民终2280-2288号,该9起诉讼二审于2023年6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2起案件,案号为(2024)苏0411民初1894-1905号的诉讼材料。上述12起诉讼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未审结的9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24年08月0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2023)苏04民终2280号、2282-2288号共8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寄来的(2024)苏0411民初1894-1905号共12个案件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8月0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1月0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年1月10日,2022年常州9起案件处于再审申请已受理及执行阶段,已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109,593,354.3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1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就2022年常州9起案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公司再审申请已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2025年2月12日,公司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询问的传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关于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再审申请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凯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执行阶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140,025,035.30元,剩余16,701,864.20元尚未执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公司此前已就2022年常州9起案件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新北区人民法院停止对异议人高鸿股份银行账户现金的执行,并对已扣划的异议人高鸿股份银行账户现金保留在法院账户,不分配给被申请人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0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年0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08月0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年08月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2024年09月2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年12月0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2024
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2025年0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02月0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0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年03月0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03月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03月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4年12月份已计提不超过1.6亿元的预计赔偿损失,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行金额和执行费合计156,726,899.50元,减少2024年度当期利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1.再审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140,025,035.30元,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9份《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528号、529号、530号、531号、532号、533号、534号、538号、539号)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