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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贷款展期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编号为Ba155002405170062773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办理展期,金额人民币9,400万元,期限12个月,固定年利率不超过5%(含);

2.编号为Ba155002405170061644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办理展期,金额人民币790万元,期限12个月,固定年利率不超过5%(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以持有的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40%股权及山东广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898%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前述担保详情(包括担保期限、抵质押物信息等)具体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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