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12号-1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25年
月25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21100012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国稀土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稀土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国稀土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中国稀土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稀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中国稀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有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不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国稀土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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