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增加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欧瑞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明华、陈玉明、肖幼美
2021年1月26日